大同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大慶路街道慶南園小區進行征收的通告
根據《大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征收慶南園小區部分房屋的函》(同建函字【2023】575號)及相關批復,位于大慶路街道慶南園小區影響大慶路南一路及同興街西一路道路建設工程施工,為了有效推進城市道路管網建設,市政府決定實施平城區大慶路街道慶南園小區征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平城區大慶路街道慶南園小區。
二、公布時間
上述征收范圍通告公布時間: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4月5日。
三、征收方式
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同政發[2011]43號)、《大同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同政發[2015]105號)、《關于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同政發[2016]88號)的相關文件精神,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產權調換。
選擇政府提供房源進行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依照排號順序,依次進行安置。
四、平城區人民政府負責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五、征收范圍公告后,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和土地,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
六、計戶依據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權人)以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有效房證,按房證面積計算。無房屋面積的以財政評審中心實際測量為準。
對部分產權無法確認的房屋,由平城區政府牽頭,會同監察、審計、評審中心、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共同組織認定。
住戶持房屋有效證件及房屋有關權利人到房屋征收現場辦公地點進行登記。
七、上述范圍內所有無規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一律無償拆除,市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駐同中央、省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有證建筑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八、上述范圍內國有土地無償收回。
九、在法定期限內未搬遷的,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十、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通告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一、各單位、個人要顧全大局,服從城市建設的需要,積極主動配合,確保平城區大慶路街道慶南園小區征收工作順利實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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