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
完善收益收取機制 優化支出結構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要明確實施主體,擴大實施范圍,完善收益收取機制,優化支出結構,加強績效管理,提升資金效能,著力支持防范化解風險、國資國企改革和國企轉型發展,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實施意見》明確,政府直接投資或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部門(單位)投資形成國有資本的企業,為國有一級企業,應按規定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部門、單位(以下統稱出資人單位)投資形成或管理的國有資本,全部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全面推進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一級企業按規定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出資人單位要建立所出資國有企業名錄,定期動態更新,做到不重不漏;財政部門要匯總建立本級國有企業名錄,為收支預算測算提供有效支撐。
國有資本收益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應交利潤、國有控股和參股企業國有股股息股利、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企業清算收入、其他國有資本收益等。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以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為基礎,按一定比例上交收益。省級企業按不低于30%的比例上交收益。各市、縣(市、區)上交收益比例,由本級政府規定。
《實施意見》就提升支出效能明確,要優化支出結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要突出導向性,重點用于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助力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支持企業高質量轉型發展等資本性支出,以及化解風險、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彌補國有企業改革成本等費用性支出,更好發揮對重要行業產業發展的引領作用;要健全支出方式。資本性支出要通過資本金注入方式安排,提高資金配置效率。探索設立政府引導基金等支出方式,放大國有資本功能,提升資金回報水平,可以設立專項資金,支持政府授權的部分部門監管企業和事業單位所屬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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